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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是一项全面包容的系统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同经济、政治文明的协调有序发展。旨在通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内涵的界定,了解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且根据当前我国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现状与不足,找到未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的具体途径。
近年来,我国关于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议题得到许多人的密切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保证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乡村文化建设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未来发展道路中离不开乡村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提升。
1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涵义
从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我国对于农村建设发展意见一直向前推进,根据不同的现实发展状况制定出相应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发展目标,强调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必须同时和谐发展[1]。
因此,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涵义可以这样界定:即在不断扩大对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各种形式、符合乡村地区生活状态与特征的农民文化生活的建设,从而真正确保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这一重要目标。
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是以保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内核的,其广义涵盖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例如,农村地区的思想文化道德建设、农村教育事业的进一步推行以及对农业、农民高科技知识的普及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让农村在有良好的法制条件、较高的道德观念、和谐有序的环境中进一步建设发展。
2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重要性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文化内涵的界定与解释,我们可以体会到乡村文化建设内容的广泛性,目标的远大性。之所以将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摆在如此重要的发展位置上,是因为其健康有序发展关系着社会主义发展全局,对于各项事业的推行具有重大意义。
2.1 新农村文化建设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
当前,我党在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向前推行的主要目标就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共同努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要求,就是要包括人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社会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经济文明建设都能保持可持续协调发展,不出现“瘸腿”现象。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生力军,农村地区和农民是发展的重要对象,在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今天,文化需求的不断加深成为当前农村地区发展最主要的问题,农村地区长期处于保守封闭的环境中,教育水平往往无法跟上发展速度,基于这样的状况,农村需要文化,文化建设更离不开农村,如果不能将农村文化建设同经济、法制建设协调起来,那么农村的全面健康发展将成为空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将难以实现。由此可见,作为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文化建设水平的高低对于全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2.2 新农村文化建设为新农村整体建设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是体现在各个方面的,而其中新农村文化建设为其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对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新农村文化建设能够通过相关文化建设手段促进农村良好的文化氛围营造,在这样的文化氛围内,很大程度地影响与改善了农民的固有传统思想,各种优秀的文化作品改善着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农民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的提升,推动了农村地区良好道德风尚的椽笔,营造出更加和谐、朴实的民风。其次,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还将更先进的文化知识带入到农村地区,让农民在这样的建设环境中学习到更多利于农村发展的知识技能,使其更好地融入到农村建设中,不断激发农村群众在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善自身生活水平。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让农民自身的发展同农村地区的发展有机结合,共创未来。
2.3 新农村文化建设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任何一个时期的经济建设与政治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的稳定,而社会的稳定有赖于全社会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和谐稳定。稳定,是一切发展都离不开的先决条件。作为我国人口分布最为广泛的阶层与地区,农村人口是维持农村稳定以及进一步维持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村地区长时间以来形成的传统思想在文化建设不到位的情况下,面临着不良文化的入侵,许多农村群众对于各种观念、文化的传播显示出怀疑、不安的态势。所以,新农村文化建设迫在眉睫,我们需要不断向农村普及最新的知识文化与观念,让他们的思想能够与绝大多数社会群众接轨,同时也要开展提升其科技文化素质的工作,切实从源头改善农村地区不良风气、落后观念的传播。也只有农村地区的文化建设得到发展,才能进一步保障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3 我国在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现状
随着我国对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发展,近些年我们在建设中也收到了良好成效,农民普遍对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有深刻的了解,对于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政策也有了良好认识,农村地区精神面貌与风气习俗得到健康发展,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与文化素质有了显著提升,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整体规划建设,也让农民在这样的进步中切实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在我们不断向前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同时,还存在许多缺陷与问题,这些问题凸显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为我们日后继续前行敲响了警钟。
3.1 农村文化建设整体发展速度缓慢
我国在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上整体发展速度仍比较缓慢,不能满足建设需求,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首先,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农民整体素质依旧不高。当前,我们通过比较与观察可以发现,农村群众与城市群众文化素质仍存在很大差距,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城市群众,文化知识的普及程度远不如城市地区,农村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与城市相比有着极大的不平衡性。此外,农村地区教育团队的素质不高也阻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其次,农村地区文化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城市,文化供给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2 农村文化建设的不协调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布局中,面向丰富,但具体到各个农村发展,显现出其发展的。不协调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首先,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不协调。许多农村在发展新农村建设规划时,不能很好地将文化与经济建设协调起来,在建设上通常顾此失彼,这样的偏差会进一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其次,区域发展不协调。我们可以看到,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建设远不如东部发达地区,从基础设施到教育资源,这种落后是全方位的,体现了各个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
3.3 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
我国是文明古国,具有丰富的历史资源,农村地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但在当前不断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只注重新思想、新技术的传播与应用,忽视了传统文化的保留,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凝结的智慧结晶正逐步走向衰亡。
4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文化建设措施
4.1 加大对于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在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场地建设、基础设施购置、人力物力方方面面,均需要有足够的建设资金提供坚实保障。政府在保证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将资金落在发展实处而不是摆样子搞形象工程。我们在资金投入的过程中,要根据我国不同地区农村文化发展的不同情况、不同需要来进行规划管理,在充分认识到不同地区的不同建设需要之后再进行资金的合理分配,对于一些极度贫困落后地区的建设,允许其他资本形式融入,多元发展。
4.2 加大对于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
首先,我们要对农村地区树立起正确的教育意识,让农村群众充分认识到教育对于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意义,让他们认识到经济发展离不开教育的帮助。许多农村家庭现在尚处于发展阶段,其对教育的投入程度远不及城市家庭,对于孩子的教育意识淡薄,认为与其花大价钱去让孩子上学,不如让孩子早点投入社会去赚钱,所以,我们要在农村地区及早地纠正这种错误观念,让农民群众都能对教育有良好的认知。其次,农村教育事业离不开教育团队,而教育团队水平直接影响到农村地区受教育程度。当前,由于我国在农村教育事业上投入匮乏,导致许多有能力的教育人才不会选择农村作为其发展目标,而是转向环境待遇更加优越的地区,农村教育团队水平普遍不高。所以,提高教师待遇,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力度,也是改善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4.3 完善建设评估机制
在长期发展以来,我们对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缺少长期有效的评估机制,对于新农村文化建设不能有良好反馈,以便日后更好地完善。对于文化建设,我们的考核标准也仅仅限于资金的投入是否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对于农村地区是否真正将其真正有效利用则不得而知。我们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真正关心农村群众的满意程度和相关反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文化建设的推进,不可否认,我们在发展过程中有许多问题。未来,我们将持续不断加强新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探索更多新农村文化建设途径,我们有理由相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必定会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二
一、我国农村法制建设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涉农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缺陷农村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首要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涉农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许多农业工作领域出现无法可依现象;很多法律法规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业基本法律(如《农业法》、《村委会组织法》)的配套法规、规章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农民的应有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如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显然,占中国劳动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劳动者被排除在了《劳动法》之外,其劳动的基本权益也就无从保护了。
(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普法宣传教育构成了基础性障碍。同时,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形式也是问题重重。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不能做到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宣传,而是重视经济发展,轻视法制建设;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时不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易被群众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部分乡村干部不懂法、不认真学法,对法律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很肤浅的层面。农村基层治理基本处于“人治”状态,基层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还很普遍。
(三)农村执法面临诸多困境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只是一味的追求结果,而不在乎执法程序,视农民为“刁民”,漠视农民利益,甚至粗暴践踏农民的合法权益。知法犯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在农村执法过程中时有发生。一些执法机构,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已经形成了特定的利益链条和利益集团,往往集多种权力于一体,自己既是执法者又是违法者,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利,借执法之名,以违法的手段和形式巧立名目,乱处罚、乱收费,为本部门谋取非法利益。
二、要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
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法制建设的实质性措施(一)加快和完善农村法制建设,建立完备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西方国家法制化程度之所以比较高,首先要归功于他们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以此为鉴,这就要求我们国家的立法部门必须大力加强涉农立法工作,尽快填补农村工作中的法律空白地带,首先做到农村的各项工作和出现的问题有法可依。其次要更新立法观念,立法工作紧跟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农村的改革发展现状作为涉农立法的现实依据,制定既能适应农村发展需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能符合中国农村传统礼俗观念,容易为广大农民接受的涉农法律法规。另外,涉农立法要体现科学化,立法人员要经常到农村调研,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要体现人性化,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和国民待遇。对于已有的农业法规应提高其可操作性,出台相应的解释性条文和配套法规,使这些法律法规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有的积极作用,而不是让他们仅仅作为一纸空文存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在农村客观现实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途径。领导重视与否是农村法制建设能否得到加强的重要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对农村法制教育的深远意义有清醒认识,明确法制教育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建立日常性的普法制度、注重实效,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探索积极有效的法制宣传形式,利用有效的宣传教育载体、实用的教育内容和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让农民群众认为应该并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另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应该采取自上而下的教育方式,让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带头学法,以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是改进农村执法状况和效率的必需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完善这一体系的基础任务,要让农村执法人员认识到他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漠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更不能以“官老爷”自居,利用手中的职权滥施处罚,践踏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是完善农村执法体系的核心任务,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执法机构力量薄弱、政事不分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执法力度和实际效果,必须从制度入手推进农村执法机构改革,这是农村执法机构建设的根本出路。地方人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农村执法行为的监督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外部调控因素,外部监督是减少和制止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执法机构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现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农村执法的公开度和公正性,提高国家法律和执法机关在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力完善基层法律援助体系,提高农村法律援助水平法律援助虽然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很短,但是却取得了不凡的成绩。法律援助为广大弱势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尽管如此,还是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资金上的支持,同时呼吁专门的法律援助人才进一步的向农村倾斜,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贡献力量。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三
摘 要:近几年,农业工程科技不断创新,使用集成技术并引进新技术,但仍有继续创新的空间,所以,农业技术人员会在原有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加入新技术,以增加农业工程技术应用的便捷性,把投入的科技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我国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科技一直是其需要攻克的难题,由此,实现装备与设备的现代化,对农业工程的建设有重要影响,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键词:农业工程;科技创新;新农村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实现农业工程技术的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工程科技的创新,需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相符,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而我国科技发展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异,造成科学技术在农业工程中的应用率较低,有很多不足。
1 农业工程科技创新的必要性
我国推行的理论之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农村经济一直是经济发展中的弱势,所以发展农村经济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方式之一,而建设新农村需要创新农业工程使用的技术,改变生产方式。即我国要加大农业工程科技的投入力度,引入新技术,以此增加农民的粮食产量,以及作物带来的收入,并不断提高农民的素质[1]。
2 农业工厂创新使用的技术
2.1 基础设施集成技术
整个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需开垦土地,并在适当的时间浇水、播种、施肥,并采用相应的方式抑制病虫害的出现,所以其使用的技术包括土地整理、水资源管理、节水、施肥技术等,有时也会用改造技术改造农田,或是把几项技术集成使用。但所有技术的使用必须以本地农业实际种植情况为前提,与实际种植情况建立联系,根据市场对作物的需求,决定生产规模的大小,以及使用哪些技术,保证基础农田设施的建设,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各项资源的利用率与农业的综合生产力。
2.2 机械集成技术
实现农业技术的集成,可有效解决使用机械与技术不匹配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削弱农业生产对人工的过度依赖,提升生产的效益。对于机械集成技术,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研发并生产出粮食型机械,并形成产业,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等生产,生产的全过程都由机械完成,消除其中的薄弱环节。其二,研发出带有地方特色的机械化产品,每个机械设备的研发,都是以某个种植作物的生产特点为依据,带有地方特色,它使用的作物范围包括棉花、花生等。其三,研发使用保护技术的耕作设备,实现农业的增产增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四,研发用于擒牧产业与草牧产业的设备,為农业发展提供设备支持。其五,农业生产需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并采用其他技术以节约肥料、化肥的使用,为精准化设备的应用提供理论支持,加快研发速度。
2.3 生产设施集成技术
设施农业是用设施种植、养殖,具有可控的的特点,实现高产,而农业生产中,高效益是其基本目标[2]。
现在,沼气是农业生产使用的环保材料之一,而沼气的生产必须由设备完成,即农业种植人员会把人或动物日常产生的废料作为原材料,放到设备中,经过发酵后,把沼气变为生活中的燃料,转化为燃气,并用于发电,也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机肥料。用设置养殖并生产沼气,可保证生产的安全性,并为各类农作物与家畜的生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家畜产生的废物可为农作物提供养料,而沼气又是燃气或供电的材料,这三者互为影响,又相互制约。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种植、养殖与沼气生产,三者有不同的管理内容与管理范畴,各自独自管理,互相并未建立联系,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并带来污染问题,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少。所以,对该项内容的研究需要把三者联系起来,即回收废物、进行生产、实际利用,找到三者均衡进行的措施,加以分析,了解废物转化的过程,使其达到动态平衡,科学布局,调整农业工程的结构。
2.4 生物利用集成技术
生物是农业生产产生的物质之一,而其也可以从林业生产中发现,包括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生产过程中的废物、能源材料,以及木材生产后的废料,这些都可以再次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对于农业与林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都可以运用生物利用集成技术处理,让其变成再生资源,实现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其主要包括的手段有生物处理、物力处理与化学处理,分解废弃物,并把各个元素重组,变成一种新物质,实际应用后做到增产增收。
3 结语
总而言之,加快农业工程科技的创新,需正确认识创新的必要性,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集成技术、机械集成技术、生产设施集成技术、生物利用集成技术,在农业工程中应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农业经济。
参考文献
[1]王昭。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创新 实现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吉林农业,20xx,08:36+47.
[2]王爱荣。大力推进农业工程科技创新 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J]。农民致富之友,20xx,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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